CCF NOI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了CCF CSP-J/S 2021第二轮评级规则及评级名额方案。
提高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级一等全国认证基准线:100分
CCF CSP-J/S第二轮(提高级)省一等名额由三部分组成:
A:第二轮人数和省平均分;
B:第一轮人数;
C: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
计算规则如下:
1.确定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拟评级比例为20%,根据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人数Q、平均分R,一个省可获名额A的计算公式如下:
A=((各省第二轮平均分R-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0.1%+20%)×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人数Q
注:0.1%为比例因子(各省平均分与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之差,每增加10分,评级比例增加1%);
2.根据各省第一轮人数(P),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B:
(1).0<P<4000,B=(S-全国A名额总和)×各省第一轮人数P/全国第一轮总人数
(2).P≥4000时,每增加1000人,增加1个名额;
注:S为拟评级人数,定义为2320;
3.根据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全国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最低比例20%,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C。即,除各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低于全国最低比例20%以下的(不含)省份外,其他省分别获得1个C名额。在此基础上,省晋级比例M比全国最低比例20%每高10%再奖励1个C名额,M上限80%。名额C不超过各省(市)计算名额AB之和的40%。
(1)0<M<20%,C=0
(2)20%≤M≤80%时,C=((M-20%)/5%)+1
以上A、B、C之和为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一等参考名额,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根据各省认证成绩、评级人数及比例适当调整。
说明:第一轮、第二轮人数按实际提交程序的参加者计算;
提高级二等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级二等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50分
1.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100分(含)以上的省份,5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可评二等;
2.对于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30分(含)以上的认证者未获一等者均可评二等;
提高级三等名额分配方案
1.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100分(含)以上的省份,3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的认证者,均可评三等。
2.一等认证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
入门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
入门级一等全国基准分数线:160分
CSP-J/S 2021第二轮入门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同提高级一等计算方式。
入门级二等名额分配方案
入门级二等全国基准分数线:100分
1.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160分(含)以上的省份,10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评获二等。
2.对于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7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可评二等;
入门级三等名额分配方案
1.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位于全国基准分数线160分(含)以上的省份,7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的认证者,均可评三等。
2.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21年11月5日
附:CSP-J/S 2021第二轮提高级一等各省评级分数线
(按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
省份
总人数
分数线
浙江
263
140
重庆
101
128
广东
215
125
江苏
164
120
北京
144
115
湖南
112
110
四川
120
105
香港
11
100
安徽
121
95
福建
177
95
山东
185
90
湖北
57
85
江西
40
85
上海
170
85
河北
65
80
吉林
37
77
广西
43
73
辽宁
41
69
陕西
68
65
山西
40
60
黑龙江
31
55
河南
61
54
天津
32
51
云南
17
43
新疆
23
40
海南
14
40
甘肃
/
/
贵州
/
/
内蒙古
/
/
宁夏
/
/
澳门
/
/
一等评级总人数为2352人,总比例为20.27%
CSP-J/S 2021第二轮入门级一等各省评级分数线
(按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
省份
总人数
分数线
浙江
288
287
广东
272
277
重庆
139
248
江苏
191
245
上海
237
241
北京
185
236
四川
160
225
香港
10
221
安徽
296
215
湖南
170
210
山东
244
190
河北
83
188
江西
51
166
黑龙江
36
165
湖北
94
160
陕西
58
156
河南
112
154
海南
28
152
吉林
54
152
山西
105
152
新疆
42
152
辽宁
43
150
天津
68
145
广西
96
142
云南
57
100
福建
/
/
甘肃
/
/
贵州
/
/
内蒙古
/
/
宁夏
/
/
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