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定义:又称立项申请,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时所必须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B、内容:
1.项目简介
2.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业务分析
5.总体建设方案:
1.建设原则和策略
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4.总体设计方案
6.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
2.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方案
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
4.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安全/软硬件/机房系统建设
7.环保、消防、职业安全
8.项目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效益与风险分析
C、编写和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规定对于规模较小的系统集成项目省略项目建议书环节,而将其与项目可行性分析阶段进行合并。
D、立项管理:解决项目组织战略符合性问题,即项目值不值得去做的问题。
五个环节:1.项目建议--》2.项目可行性分析--》3.项目审批--》4.项目招投标--》5.项目合同谈判与签订。
A、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1、投资必要性——根据市场调查及预测的结果,以及有关的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投资建设的必要性
2、技术的可行性——从事项目实施的技术角度,合理设计技术方案,并进行比较、选择和评价
3、财务可行性——从项目及投资者的角度,设计合理财务方案,从企业理财的角度进行资本预算,评价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进行投资决策,并从融资主体(企业)的角度评价股东投资收益、现金流量计划及债务偿还能力
4、组织可行性——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设计合理的组织机构、选择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制定合适的培训计划等,保证项目顺利执行。
5、经济可行性——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衡量项目的价值,评价项目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增加供应、创造就业、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
6、社会可行性——分析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包括政治体制、方针政策、经济结构、法律道德、宗教民族、妇女儿童及社会稳定性等
7、风险因素及对策——对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法律风险、经济及社会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制定规避风险的对策,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B、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1.项目概述
2.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3.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总体建设方案
5.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6.项目招标方案
7.环保、消防、职业安全
8.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
9.项目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11.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
12.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C、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D、项目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由第三方进行评价、分析和论证,为银行的贷款决策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项目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授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说明。
F、可行性研究的3个阶段:机会,初步,详细【前三个阶段可以合并为详细可行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不可或缺的】
1、机会可行研究——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寻找最佳的投资机会。
2、初步可行研究——介于机会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的一个中间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的初步估计,如果就投资可能性进行了项目机会研究,那么项自的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往往可以省去。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作为正式的文献供决策参考,也可以依据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项目建议书决定项目的取舍,即通常所称的“立项”决策。
3、详细可行研究——详细技术经济论证,在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选择出最优方案,最终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将成为进行项目评估和决策的依据,需要对一个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是一项费时、费力且需一定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法:经济评价法、市场预测法、投资估算法和增量净效益法等。】
4、项目评估与决策【这是项目投资前期的4个阶段】
A、招标
应当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可不招标
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④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⑤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B、招标相关规定
1.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且只能有一个标底,必须保密
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6.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C、招标的两个阶段:适用于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第一阶段——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向提供第一阶段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D、招标人不合理条件限制
①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③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④对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⑤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⑥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⑦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投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F、投标人串标:
属于串标:【看得出来的,很明显的串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视为串标:【看不出,推测出来他们是串标的】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号转出
投标人和招标人串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G、供应商在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1、项目意向识别:4种途径:政策导向、市场需求、技术发展、挖掘现有客户
2、项目售前交流
3、获取招标文件
4、编写投标文件
内容:
①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一览表
②投标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相关证件)
③公司与制造商代理协议和授权书
④公司有关技术资料及客户反馈意见
签署:
①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②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③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保密标记
①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何时之前不准启封
③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并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点送至招标方
文件
商务文件: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等级资质证书、授权书、代理协议等);资信证明文件(保函、已履行的合同及商户意见书、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书)
技术文件:投标技术方案及说明书
H、开标评标的要求: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I、选定承建方:
要求: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包含: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A、谈判方法:先谈技术条款,后谈商务条款
B、签订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系统集成类的技术合同
1.项目名称
2.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4.技术文档和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6.验收标准和方法
7.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8.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名词术语的解释
重新签订合同的问题——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或条款按时进行签约,招标方有权宣布该标作废而与第二最低评估价投标人进行签约,或请示有关管理部门之后宣布本次招标无效,而重新组织招标。【第一个不想做,可以找第二个,第三个中标人。或者重新投标】
要求:这也就意味着系统集成供应商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发生了转移,由组织转移到了项目组。正因为存在这种责任转移的情形,许多系统集成供应商采用内部立项制度对这种责任转移加以约束和规范。一般来说,系统集成供应商主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类型,决定是否要在组织内部为所签署的外部项目单独立项。例如针对包含软件开发任务的项目通常需要进行内部立项,而那些单一的设备采购类项目则无需单独立项。【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立项,比如说买一包打印纸,就不需要单独立项了】
原因:
①通过项目立项方式为项目分配资源
②通过项目立项方式确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
③以项目型工作方式,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内容:
①项目资源估算
②项目资源分配——资源的充足性/资源部署的优化性
③准备项目任务书——合同中工作内容的要求、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分配资源以及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④任命项目经理——启动会议中公布对项目经理的正式任命以及为项目经理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