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类的基本性质
第二节 类的类型
提示:写完文章后,目录可以自动生成,如何生成可参考右边的帮助文档
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2)开闭原则
3)依赖倒置原则
提示:以下是本篇文章正文内容,下面案例可供参考
类的修饰符
public class demo_person { // 成员变量 String name; int age; char sex = '男'; // 成员方法 String getInfo() { String info; info = "name is " + name +"age is" + age +"sex is" +sex; return info; } }
成员变量的修饰符
成员方法的修饰符
需要说明的是,类修饰符用于控制类的访问权限,即在某一个类中能否创建或者访问另一个类的对象
而成员修饰符是否用于控制成员的访问权限
注意 静态方法不能访问非静态的成员变量,非静态的方法中的this指的是实例化对象
类的访问权限
对象之间的赋值不会重新创建一个对象,只是让两个对象名相同的指向同一个内存区域
但是也可以在申明的同时进行初始化
eg.
继承是从已有的类中派生出新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或者是超类,由继承的类称为子类,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
在构建子对象时,先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
在执行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如果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系统自动调用没有参数的构造方法,对父类成员变量进行初始化,也可以
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某个特定构造方法
注意
子类不但能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还能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super.成员方法()
super.成员变量
tips
通俗的讲,就是同一个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对象上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分为静态多态性和动态多态
动态多态需要实现的条件为:
1)类之间由继承关系
2)类之间的关系存在覆盖
3)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在Java语言中,父类中的成员方法用final关键词修饰时成员方法不能被覆盖
超类与子类之间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