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已存在的类派生新类;基类/父类(base class) —>派生类/子类(derived class)
继承:单继承和多继承
class derived : public A (,public B) { /*******/ };
继承方式:public protected private.不指明继承方式,默认为protected或private.
派生类继承基类的所有成员,其中部分不可见(都继承,只是一部分不可见)。
继承条件下的私有成员:
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不可见,但派生类对象会为基类中的所有私有成员分配空间;派生类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调用从基类继承的公有成员函数)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
改变访问限制:
using 声明改变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限制。
名字隐藏:
派生类添加的数据成员与基类的数据成员同名,新成员会隐藏原来的成员;派生类添加了与基类同名的成员函数,新函数隐藏原函数。
间接继承:继承链路。
保护成员:
无继承时:保护成员仅在本类中可见。
有继承时:保护成员在派生类可见。
派生类可以访问从基类继承来的保护成员,但是不能访问基类对象的成员(基类对象属于基类)。
public继承方式:
基类成员 | 派生类中是否可见 | 访问情况 |
public | 可见 | 任意函数可访问 |
protected | 可见 | 被基类的其他成员函数和类层次结构中的所有成员函数访问 |
private | 不可见 | 只被基类的成员函数访问(除friend函数) |
一般避免将数据成员设计为保护类型,而是采取私有数据成员与保护性访问函数结合的模式,便于实现数据隐藏。
继承机制下的构造函数:(构造函数不能被继承?)
当创建一个派生类对象时,基类的构造函数被自动调用,用来对派生类对象中的基类部分进行初始化;派生类定义了自己的构造函数,则由该构造函数负责对象中“派生类添加部分”的初始化工作
如果基类拥有构造函数但没有默认构造函数,那么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显式地调用基类的某个构造函数 。
继承与构造函数:
创建派生类对象时,必须显式或隐式地调用基类的某个构造函数。
继承与析构函数:
在类层次结构中,构造函数按照基类到派生类的顺序执行,析构函数按派生类到基类的顺序执行。
每个类至多一个析构函数,调用时不会产生二义性,因此在派生类中无需显式调用其他析构函数。
关于多继承:派生类具有多个基类,同时继承这些基类的所有成员。
单继承基类与派生类组成树结构;多继承基类与派生类组成有向图结构。
在派生类的对象中,完全由基类中声明的成员构成的封装体称为基类子对象。该对象由基类中的构造函数初始化。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只初始化在派生类中声明的数据成员。
数据成员的初始化顺序取决于它们在类中被声明的顺序,而与它们在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出现的顺序无关;多继承情况下,基类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按它们在被继承时所声明的顺序(从左到右)依次调用,与它们在初始化列表中的顺序无关。
多继承的命名冲突:派生类与基类、基类与基类的命名冲突(类名+域解析符)
由于多继承结构复杂,可能出现派生类从同一个间接基类多次继承的情况。
基类子对象B在派生类C中存储2份,访问这2个子对象的成员时,需要给出访问路径,这样才能避免二义性问题。
虚基类:
希望多继承时只存储一个公共基类,可使用虚基类。例如:
用关键字virtual将基类B的直接派生类B1、B2指为虚基类,这样在建立C的对象时,这些同名的虚基类在该对象中只产生一个虚基类子对象。
图示:
虚基类具有的特性:减少公共基类的存储量,减少二义性问题;virtual只对紧随其后的基类名起作用;一个类在一个类格中既可以被用作虚基类,也可以被用作非虚基类。
关于虚基类的一个示例: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int i; void showa() { cout << "i=" << i << endl; } }; class B :virtual public A { public: int j; }; class C :virtual public A { public: int k; }; class D :public B, public C { public: int p; }; int main() { A a; B b; C c; a.i = 1; a.showa(); b.i = 2; b.showa(); c.i = 3; c.showa(); //******* D d; d.i = 4; d.showa(); //******* cout << "Hello world!" << endl; return 0; }
输出:
C++规定,在一个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出现对虚基类和非虚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则虚基类的构造函数先于非虚基类的构造函数的执行.
私有继承方式:默认的派生关系。不特别声明派生关系时认为是private继承。
此条件下,基类的public、protected类型成员在派生类中为private型;基类的private类型成员在派生类中不可见。
保护继承方式:
基类中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是保护成员,基类中的私有成员仅在基类中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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