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事都需要遵循一些准则,设计模式也不例外。我们在设计一些设计模式时,一般遵循如下七项基本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面向接口编程
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
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
尽量的使用合成和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复用的目的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编目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可重用代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 毫无疑问,设计模式于己于他人于系统都是多赢的,设计模式使代码编制真正工程化,设计模式是软件工程的基石,如同大厦的一块块砖石一样。项目中合理的运用设计模式可以完美的解决很多问题,每种模式在现在中都有相应的原理来与之对应,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核心解决方案,这也是它能被广泛应用的原因。
创建型模式
对象实例化的模式,创建型模式用于解耦对象的实例化过程。
结构型模式
把类或对象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大的结构。
行为型模式
类和对象如何交互,及划分责任和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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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例模式
某个类只能有一个实例,提供一个全局的访问点。
简单工厂
一个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量决定创建出那一种产品类的实例。
工厂方法
定义一个创建对象的接口,让子类决定实例化那个类。
抽象工厂
创建相关或依赖对象的家族,而无需明确指定具体类。
建造者模式
封装一个复杂对象的构建过程,并可以按步骤构造。
原型模式
通过复制现有的实例来创建新的实例。
适配器模式
将一个类的方法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
组合模式
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部分-整体“”的层次结构。
装饰模式
动态的给对象添加新的功能。
代理模式
为其他对象提供一个代理以便控制这个对象的访问。
亨元(蝇量)模式
通过共享技术来有效的支持大量细粒度的对象。
外观模式
对外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来访问子系统中的一群接口。
桥接模式
将抽象部分和它的实现部分分离,使它们都可以独立的变化。
模板模式
定义一个算法结构,而将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实现。
解释器模式
给定一个语言,定义它的文法的一种表示,并定义一个解释器。
策略模式
定义一系列算法,把他们封装起来,并且使它们可以相互替换。
状态模式
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对象内部状态改变时改变它的行为。
观察者模式
对象间的一对多的依赖关系。
备忘录模式
在不破坏封装的前提下,保持对象的内部状态。
中介者模式
用一个中介对象来封装一系列的对象交互。
命令模式
将命令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使得可以用不同的请求来进行参数化。
访问者模式
在不改变数据结构的前提下,增加作用于一组对象元素的新功能。
责任链模式
将请求的发送者和接收者解耦,使的多个对象都有处理这个请求的机会。
迭代器模式
一种遍历访问聚合对象中各个元素的方法,不暴露该对象的内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