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都是15号发工资,2020年8月16号还没发工资,到了晚上下班,旁边同事说有可能财务出问题,我说不可能,这么大集团,上周还开年会,怎么突然就出问题,这天还加班到12点。奇怪的是部门经理一直没走,我看快12点了,下班回家。第二天上班,我们部门电脑全没了,然后第二天,部门经理通知董事长携款跑了,工资发不了了,我寻思这个货昨晚怎么一直不走,耗在那,原来等人不在,早就知道一直不说,等人走了把电脑全搬走,结果我们部门就他不亏。然后,召集我们开会说,集团虽然黄了,但我还有公司在杭州,有愿意跟我回去上班的就跟我走,旁边上海同事提醒我,这部门经理做事不靠谱。我想了想,把这几天事情办完再说,跟其他集团同事一样,先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讨薪(后来集团代言人说是10月把工资结清,结果最后一分钱没结)。过了两天,部门经理狗腿子问我什么时候回杭州,说了一顿部门经理怎么怎么好,杭州消费更低一些。我想了想,已经亏了一个半月工资了,上海这个地方找工作这段时间还要花钱,当时天太热,真是没有分析透彻,于是就答应了。
收拾屋,退房,8月22号搬到杭州。我们部门经理叫李琦,那货居然租了最贵的地段写字间,周边什么都比较贵,我住了3天便宜的酒店,加上吃饭停车费、就花了1千多。然后找公寓住,选个稍便宜点的2500一个月,付三押一,交了1万。李琦多次询问房子找好没,等我说定好后。他立马发通知说,这几天帮工资搬家收拾东西不算工资,9月1号正式上班。我立马有种不对劲的感觉,因为之前这货经常叫大家出来吃饭,唱歌,有的时候能报销,不能报都是我们垫钱,他重来不花钱,但是房租已经交了,只能忍了。反正也不算上班,8月29、30大家都不去公司。后来上班后,平时买垃圾袋让他那边批钱都没有,而且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名字还一直没注册下来,大家基本没心思干活,而我是程序,还要给他加班,他那狗腿子是产品,原型图做了20多天,要求我7天把程序写出,要不他没说没发交差。我真的一肚子火,这货每天基本中午到公司,吃完睡一觉到下午3点左右,然后电脑聊聊天就下班,还要教育我们怎么做事,我真是想弄死他,算了再忍一下,国庆给加班,弄完第一版。忍到10月15号,看大家没心思干活,李琦终于发了一个月工资,还让狗腿子支付宝转账。算了,总算忍到头了,又过了的两天,我下家公司谈好,我微信跟李琦说要辞职,结果这货先是画饼,看不起作用,然后说总的帮他把这个项目干完,帮他招个人接手中的项目,然后又做到11月1日,项目基本做完,人也给他招到了,然后我跟他说项目做完了,可以离职了吧,他同意了。因为过了半个月,那个谈好的公司也offer也没了,我重新去找工作。结果到了11月15号这货居然不发10月工资,前台小妹妹还微信安慰我,放心肯定会发。我想她太天真,结果一直没发工资。
虽然只有一个月工资,但是我打个工还赔钱干活,回杭州之前工资没要到,还被这个不讲信义人耍的团团转,真的气不过。微信跟他要工资,不回了。那就去萧山劳动局申请仲裁,提交证据打印副本,包括打卡记录、跟狗腿子微信商定工资记录、第一个月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劳动局跟我要李琦电话,我说他不可能给我。后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程序都走了,12月初开始,中间1月又去了两次,到了2021年2月仲裁失败,让我回杭州(下一个工作在杭州)拿材料,建议我去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于是,我决定在公司放假第一天去法院,因为刚去房公司不好请假,结果到杭州,法院下午4点开会,不接案子了。没办法年后第一天,把申请材料递上去。然后法院工作人员问我要不要请律师,5000左右,给了我律师微信。我问那个律师,能不能我要回工资后再给律师费,律师说有条款,他们不接风险辩护,也就是说输了也收费。我问法院工作人员,我就是缺钱才要工资,有没有别的办法。她让我去申请贫困户,就可以免费指派律师。隔天我早起床,趁上班前去社区办理贫困证明,说明用途。老书记对我说,你是外来打工人员,户籍身份证都不属于这里,亲戚也不在这里我无法证明你贫困呀。我一听有道理。于是,微信联系杭州萧山法院工作人员,没有律师我自己上,官司能打么,她说可以。
又过了过了一个月,收到萧山法院短信文书,通知2021年6月22日开庭审理。好吧,等吧,终于等到6月22日,请假去开庭,李琦花钱请了律师,这个律师小伙一看像是刚毕业不久的。法庭上加上我一共4个人,一个法官,一个做庭审笔录的小姑娘,一个对方律师。总共开庭一个小时左右,我提交的证据有,叮叮打卡记录、微信薪资商定聊天记录、第一个月工资转账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对方律师唯一咬定的就是,公司执照申请11月20号才批下来,又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公司跟我不存在劳动关系。我说农民工也没有劳动合同,他们怎么就能确立劳动关系,对方律师回答,“那不一样”。我问,“哪不一样”。对方没有回答。我继续辩护,叮叮打卡可以证明,我在那里上班。法官问我叮叮考勤群是谁建立的,我说是以前同事建立,(就是李琦狗腿子)。法官说,不是那个老板建立的,不足以证明你给那个老板上班,有可能是那个同事建立的玩的。我辩解,那个同事建个丁丁打卡群,然后我天天早上去打卡玩,这听起来合理么。然后法官说,“你还在这个丁丁群里么。我看一下叮叮。我回答,已被踢出群。法官说,“那你的打卡记录复印件有可能是假的。”我回答,虽然我被踢了,但是阿里巴巴公司一定能查到数据佐证,还有就是当时在杭州萧山诺德财富中心上班,那里出入,坐电梯都需要刷卡,可以查到当时的出入记录,可证明上班时间。法官没有回答。其余大部分时间,对方律师基本上只说一点,公司11月20号才注册下来,也没有运营,还有跟我商定薪资的那个人也不是公司的人(其实这个人到现在还在给李琦招人),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除此之外,没有提交任何证据。就这样大概10点左右,庭审结束,让我回去等结果(期间,做庭审笔录的小姑娘让我微信关注微法庭,说是有结果会在那里通知)。
一周后,微信收到法院宣判结果,宣判我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败诉。如果,不服判决,7天内可以上诉。
刚收到通知,虽然很生气,很想上诉。但是,又想了想这将近一年的时间,为了要工资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钱。再去杭州萧山法院上诉,又要请假。
哎,算了,这件事我认输。写一篇日记,不再去想了。本来想把庭审笔录也截图上传,但是,微信微法庭里就看到过一次,然后再找怎么也找不到了。哎,算了,就这样吧。